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www.hnedu.gov.cn 发布时间:2021-04-20 16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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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
事项目录的通知
委厅机关各处室、各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提升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水平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等有关要求,现将《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严格落实公众参与(征求意见)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。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的实际,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。
二、承办处室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,压实责任,确保决策事项按时完成;厅办公室、法规处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、督促工作。
附件: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湖南省教育厅
2021年4月20日
附件:
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序号 |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| 承办处室 | 完成时限 |
1 | 湖南省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| 发展规划处 | 2021年12月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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