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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www.hnedu.gov.cn 发布时间:2021-04-20 16:34 浏览数:2

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

事项目录的通知

委厅机关各处室、各直属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提升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水平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等有关要求,现将《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严格落实公众参与(征求意见)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。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的实际,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。

二、承办处室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,压实责任,确保决策事项按时完成;厅办公室、法规处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、督促工作。

附件: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


    湖南省教育厅

   2021年4月20日


附件:

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
序号

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

承办处室

完成时限

1

湖南省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

发展规划处

2021年12月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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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