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厅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实施方案
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责任制,增强教育厅机关干部自觉学法、深入普法、公正执法的意识和能力,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,制定本方案。
1.明确普法工作指导思想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,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相关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细化措施办法,落实具体任务,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,将教育厅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。
2.坚持普法工作基本原则。注重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,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,实现理论灌输与实践强化的统一;注重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,在履行好教育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,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;注重分工负责与密切协作相结合,各处室立足工作实际,积极衔接配合,形成分工负责、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。
3.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。成立以厅委主要领导任组长、分管领导任副组长、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,坚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,纳入厅委工作总体布局和年度工作要点,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落实。下设办公室,挂在政策法规处,协调完成工作任务。
4.落实普法工作主要内容。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主线,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宪法为核心,深入学习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深入学习研究与厅委职能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,深入学习研究党内政策法规,不断提高厅委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。
5.丰富普法工作活动载体。每年组织评选省级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,部署全省学生开展“学宪法讲宪法”征文、微课、演讲比赛系列活动,并组队参加全国演讲竞赛总决赛。每年12月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参加“国家宪法日”集中教育活动。继续发挥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功能作用,并探索与有关厅局联合建立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。
6.改进普法工作方式方法。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、教育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,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。充分利用省内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传统媒体,展示教育系统普法经验做法。充分利用湖南教育政务网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“湘微教育”、《湖南教育快讯》等多种平台,发布法治宣传教育动态。充分利用部分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特点,及时宣讲相关教育法律法规,努力构建多层次、立体化、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。
7.搞好普法工作资源保障。想方设法为深化普法工作创造条件,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,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沟通,确保各项普法任务得到及时处理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法治建设,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单位预算,做到专款专用,确保普法宣传资料征订、普法交流培训、普法文体活动开展等得到有效落实。
8.健全普法工作制度机制。落实厅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,通过中心组集体学法、普法讲座、研读自学、出庭应诉等途径,不断提升法治素养。落实厅委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,提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、应考人员参考率和合格率,打牢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素质基础。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,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治骨干专题集训。
9.履行普法工作相关责任。注重把普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,纳入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指标,纳入“文明处室”评选活动,拟制责任清单,搞好督促检查,兑现奖惩措施,激励大家模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切实把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
附件:教育厅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任务分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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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厅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任务分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