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教育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
湖南省教育厅
2022年1月4日
2021年度,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落实中央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年)》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,大力推进教育法治工作,被考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。
1.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。充分发挥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,搞好顶层设计,把法治建设纳入《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(2019-2022)》和年度工作计划,与教育事业各项重点工作同步部署,同步推进,同步考核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,将“述法”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。调整厅委法治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《整改措施》和《工作细则》,推动相关工作常态落实。定期召开厅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,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。
2.注重依法依规决策。严格执行《湖南省教育厅党组、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》、《湖南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》等制度,厅委重大决策均事先听取法律顾问意见,进行合法性审查,广泛征求意见建议,保证每项决策科学有效。
3.修订《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》。根据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,配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到长沙、益阳开展立法调研,广泛征求各市州及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、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的意见,形成《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正案》,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,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,9月29日颁发执行。
4.开展职业教育“一法一条例”执法检查。着眼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和《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》落实,10月中旬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赴株洲、永州开展执法检查,12月初在省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作专题工作汇报。
5.深化教育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。推动行政审批改革,将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(变更及终止)审批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等3个事项,委托下放给自贸区长沙片区、岳阳片区、郴州片区。推进“三集中三到位”改革,清查放权赋权事项,精简行政权力为43项。开展优化营商政务环境监督自评,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相关数据。梳理发布权责清单,配合抽查行政执法案卷,强化教育政务服务信息保护服务。
6.大力推进“双减”工作。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,出台“双减”实施方案,完善政策配套体系,建立全省“双减”问题监督举报长效机制、“双减”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和信息发布等制度,成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,开展“整治规范月”专项行动,目前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已实施作业管理,课后服务覆盖到100%的学校,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4400多所、收费标准降低30%以上,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现全覆盖。
7.优化教育政务服务。按照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的要求打造标杆示范窗口,开展政务服务“三化攻坚”行动。全面梳理省、市、县、乡教育政务服务事项,初步建立教育政务省、市、县三级指导协调机制。推动减时限、减跑动、减环节和提升网办深度,全年累计办理业务33万余件次,在“好差评”和“双公示”工作考核工作中居于前列,成功创建“省直青年文明号”,获评“红旗窗口”,经验做法被中国教育报、教育部简报、湖南日报、湖南卫视、湖南教育电视台、红网等多家媒体报道。
8.加强高校法治工作。组织对5所独立学院转设及1所职院升本的章程进行评审,对8所学院修订的章程进行核准,推动高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。前往重庆教委学习取经,组织到3所高校调研,召集9所高校法治部门负责人座谈会,联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《关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从10个方面推动高校提升治理能力。组织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“回头看”,采取网上督导和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,先后抽查5所高校的整改情况。
9.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。认真执行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、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以及省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,落实公平竞争与合法性审查、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、定期评估清理等制度,完成26份规范性文件的报登、备案和发布工作,并完成涉及市场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复核工作,进一步严明了行政管理的依据。
10.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。贯彻教育部和省委宣传部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印发《湖南省教育系统“八五”普法工作方案》,对今后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部署。同步参与国家“12.4”宪法日活动和全国学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,组织分众分类参加全省学法考法活动,联合省司法厅、团省委开展“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”活动,评选出110份青少年法治教育优质教案。组织第六届全省学生“学宪法讲宪法”活动,推进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,全省学生上网学法人数达516万。第二季度参加省直国家机关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履职考评,我厅被评为2020年度先进单位。
11.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。积极参与厅委重要决策、重要文件、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查以及重要信访回复的政策把关,牵头完成其它厅局90余份政策文件的意见反馈。依法做好应诉工作,会同有关处室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起、作出行政处理1起,有效化解了涉法纠纷。
湖南省教育厅
2022年1月4日